“入住时,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中午时,也没电话通知我,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
“其实,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就被删除,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告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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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评论frohk:好评
工作人员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总是很有礼貌的微笑,卫生也打扫的很干净,总体满意,值得推荐。
sunnyl:好评
比较安静 比一般四星级标准似乎差一些
北京爷们:好评
酒店太老,房间内的物品使用年份太久,而且电视节目只有中央台和北京台,没有地方电视台更别提别的台了。 服务员缺少礼貌性培训,你进出酒店门口的领位对你视若无睹,而且服务员的水平也不是很高,对业务的掌握能力也不熟悉。酒店房间如果说唯一可取之处就是卫生间内的浴缸要比房间你所有物品都先进。